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销售分公司经开区加油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销售分公司经开区加油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销售分公司经开区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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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雅安经开区园区大道与成新蒲快速通道交叉口西北侧(名山区永兴镇江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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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概况 |
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林瑞英、杨皓 |
企业联系人 |
黄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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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存在职业病危害 |
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噪声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3号令)及GB4754-201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建设项目属“机动车燃料零售业”,经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属于“一般”。 建议:建设方应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相关规定设置告知卡、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顺序先左后右或先上后下排列。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加油站范围内的所有告知牌、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修整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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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