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ZH-4-08-1号地块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对面、中和镇初级中学西侧,地块面积共计14800.54m2。2014年之前地块西北侧靠近公路部分为中和镇老街(主要为居民居住)、其他区域为荒地,2014年地块内建筑拆除后全部变为荒地。根据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雁资源函〔2021〕70号)文件(见附件二),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商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ZH-4-08-1〕号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ZH-4-0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该地块2014年前西北侧靠近公路的部分为以商业和居住为主的老街道,南侧和西侧为荒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无固体废物堆场。地块内建筑物在2014年内全部拆除,地块内现在不存在建筑物,地块内西侧靠近公路部分区域种植有蔬菜、黄豆等农作物,南侧及东侧靠近白水河和中和镇中心小学部分为荒地,杂草丛生。地块内南侧自南向北有生活污水管道通过,北侧有一条雨水排水沟自北向南汇入南侧的白水河。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2021年5月17日“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ZH-4-08-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资雁资源函〔2021〕70号)”(见附件二),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ZH-4-08-1〕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得出,地块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所在区域已接通自来水,地下水不开发利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医院、农田、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受到污染。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无污染的可能。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