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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YD-2020-03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来源: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2 15:42:45    浏览次数:865

一、地块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YD-2020-033号地块位于资阳市迎接镇东庵村12组,占地面积36216.19平方米。根据20201029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YD-2020-033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0〕字43 号),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YD-2020-03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YD-2020-033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主要以居民区和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种植玉米、花生等,地块内无规模化养殖,地块西北侧和东南侧少量山体。地块内居民构筑物目前已拆除完成,地块内地势较为平坦,整体东南高西北低。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20201029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YD-2020-033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0〕字43 号),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 500m 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幼儿园、农田和医院;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YD-2020-033地块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