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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贡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来源: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9 08:47:12    浏览次数:817

一、地块概况

自贡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南侧地块位于自贡市东部新城开发区内,四川轻化工大学南侧,东环路以东,行政区划属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地块西南北三面均为道路,东面为规划道路,占地面积322418平方米,原为居民区和农田,现已全部搬迁。自贡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计划回收整合评估地块,根据自贡市中心城区控规拼合动态维护(J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截至时间2020.06.30)),评估地块分为6个区域,涉及的土地规划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幼儿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广场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自贡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南侧地块位于自贡市东部新城开发区内,四川轻化工大学南侧,东环路以东,行政区划属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地块西南北三面均为道路,东面为规划道路,占地面积322418平方米,地块主要为农村环境,地块内居民已全部搬迁,居民构筑物全部拆除完成。由于地块北侧、西侧和南侧三面近年均为工地,目前仅北侧四川轻化工大学修建完成,地块内存在挖方和填方的情况。地块外南侧为彩灯公园在建工地,历史上为农村环境,从2020年开始彩灯公园在建工地在挖方过程中,运输大量原始山体土壤到评估地块内,将地块内北侧和南侧的池塘填平。地块内北侧新建了一美食城,20219月开始运营,有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美食城设置餐饮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废水和餐厨垃圾。地块东侧设置有自贡市东部新城储备土地管护办公室,利用原居民房,有工作人员定时巡逻,主要防止外来污染物的倾倒以及地块内非法伐木。地块内东侧有一永和大学堂,为以前旧的学堂,原为一景点,现已荒废。地块内有2处工棚,一处位于地块东侧,为地块外南侧彩灯公园工地的临时工棚,目前在用,一处位于地块北侧,为地块外北侧轻化工大学工棚,目前已拆除。地块东侧有一不具备工业性质的手工扎染艺术馆,2016年成立,为中国石油大学和成都师范学院的实践基地,主要为民族传统手工艺扎染的展示和展览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自贡市中心城区控规拼合动态维护(J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截至时间2020.06.30))(见附图2),评估地块分为6个区域,涉及的土地规划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幼儿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广场用地,由于评估地块6个区域均相连,且都在本次回收整合使用范围内,故本次对这6个区域一起评价,同时由于评估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均为第一类建设用地,故本次评估优先使用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利用历史为居民区和农田,现地块内居民搬迁,构筑物全部拆除。地块东侧有一2016年成立的不具备工业性质的手工扎染艺术馆,主要用于民族传统手工艺的展示和展览。

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地块内和周边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地块内现场快检结果均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土壤未受到污染。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附:自贡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