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B2-11地块位于于自贡市贡井区天池山路和贡草路交汇处,天池山路以东,贡草路以北,占地面积共计28374.71m2。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内构筑物于2018年全部拆除,拆除后对地块西侧、南侧设置围挡,现场踏勘未见地下管线、地下池体。地块北侧(原四川自贡川岛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于2018年年初搭建工棚,作为地块北侧在建小区的员工宿舍使用。
估地块西北侧、东北侧历史上为原自贡市建筑陶瓷总厂(从事墙地砖、陶质砖、小型外墙砖、瓷质砖、陶瓷卫生洁具制造),于1985年建成使用,2015年破产;2007年地块西北角的厂房(场地)由四川自贡川岛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从事液压设备加工制造,无喷涂工序,属机加工企业)租用至2017年拆迁停产,2018年初该场地作为地块外北侧在建小区工棚使用至今;2010年,地块东北角厂房由自贡佳源炉业有限公司(从事工业炉窑制造,无喷涂工序,属机加工企业)租用至2018年年初拆除搬迁。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30)”及“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条件【2021】4号),确认该地块将用作居住兼容商业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要求,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B2-11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18个土壤采样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括1个地下水对照点)。
五、初步调查结论
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B2-11地块共18个土壤采样点位中所有监测指标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内水井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和表2中Ⅳ类标准限值。
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B2-11地块内各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可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2022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