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贡舒片区A2-19地块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贡舒片区伍富路东侧,地块占地面积约89813.72平方米,地块西南侧主要以居民区为主,西南角有一企业自贡飞荣达绝缘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北侧以原始地貌为主,东北角为自贡市利民水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的南侧部分区域,该企业地块在自贡市利民水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之前为一个油漆厂,具体开始生产年限和生产工艺已无从考证。地块东南侧目前主要为修建公路的工棚区域,东南角原为自贡市贡井昌达纸制品厂,2008年开始生产,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2016年已拆除。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西南侧主要以居民区为主,西南角有一企业自贡飞荣达绝缘制品有限公司,1991年成立,面积为1927平方米,2021年1月该企业已搬迁,该企业区域历史上为荒地,地块中部有一保留国有林地(面积约9.4亩),地块北侧以原始地貌为主,东北角为自贡市利民水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的南侧部分区域,自贡市利民水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面积为12816平方米,目前仍在生产,企业只有南侧部分区域在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车间主要为原冲天炉区和铸造车间,其中冲天炉2014年开始使用,2015年左右改用电炉至今,目前无炉渣暂存,地面全部为水泥硬化。该企业地块在自贡市利民水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之前为一个油漆厂,具体开始生产年限和生产工艺已无从考证。地块东南侧目前主要为修建公路的工棚区域,东南角原为自贡市贡井昌达纸制品厂,2008年开始生产,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2016年已拆除。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和“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条件(2020)29号),确认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四、调查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贡舒片区A2-19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5个;1个土壤背景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集深度在原始土层以下0~2.5m;1个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块外上游地下水监测点。
五、初步调查结论
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贡舒片区A2-19地块共11个土壤采样点位(共15个土壤样品)中所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超标点位。
调查地块布设的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内南侧W1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氨氮和耗氧量、地块外西侧W2的硫酸盐监测结果均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其余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由于评估区域内地下水不饮用,周边均使用自来水,且周边不开采地下水,不存在“地下水饮用途径”,故本次评价中地下水超标指标对本地块以后作为一类建设用地无显著影响。
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贡舒片区A2-19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土壤环境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可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