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卫生院“安县高川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8年8月1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20天)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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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东路207号
1、项目名称:安县高川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石门巷1号
3、建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卫生院
4、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石门巷1号,占地面积5400m2,总投资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2.1%;建设单位新建:1栋2层的门诊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040.14m2;1栋1层的医技楼,建筑面积119.77m2;疗养病房现作为职工宿舍楼使用,为3层建筑,建筑面积948.90m2。建成后最大门诊量为20人次/天,设置住院床位8张。
本项目主要为乡镇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辐射科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后期须另行委托有辐射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危险废物、噪声。
5、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公示日期: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