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卧龙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3月17日,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组织召开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卧龙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3月21日,建设单位已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验收监测单位已对文本中的内容和业主进行了核实、修改。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于2022年3月21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卧龙加油站
2. 建设地点:岷江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段北侧
3.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耿达乡獐牙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1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9%,新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和仓储及其他。项目建成后为二级加油站,年售汽油500t、柴油850t,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
5.公示日期: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18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卧龙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