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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高峰社区45.0265亩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4-06-27 18:58:57    浏览次数:641

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高峰社区45.0265亩地块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高峰社区45.0265亩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双塘社区6组、高峰社区3组(原华阳街道一心村13,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018275°N30.464747°于双流区怡心湖片区(天保南)5#地块、怡飞大道三段以北,28#地块以东,6#地块以西,A地块以南,本次调查双流区怡心湖片区(天保南)4#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45.0265调查地块2020年征地前为双塘社区6组、高峰社区3组,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修建有自建房;2020年政府对本地块进行征收,2021年完成地块内自建房拆除工作,征收完成的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利用。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内部存在有外来堆土,外来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西侧怡心湖C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CR5道路修建时产生的土方。2024313日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地块调整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规划条件成规设【2024J0087号》。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内存在外来堆土,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西侧2023怡心湖C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CR5道路修建时产生的土方外来堆土均来自附近工程项目所在地原生土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地块紧邻四周无工业企业,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及周边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以忽略。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