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高峰社区85.044亩地块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高峰社区85.044亩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高峰社区3组(原一心村13组,云龙村5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017444°,N30.465490°,于怡心湖片区(天保南)怡飞大道以东,剑南大道和7#地块以西,规划道路横一路及B、C地块以北,6#地块怡兴湖城市公园以西南,本次调查怡心湖片区(天保南)L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85.044亩。调查地块2020年征地前为一心村13组和云龙村5组集体用地,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修建有自建房;2020年政府对本地块进行征收,2020年完成地块内自建房拆除工作,征收完成的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利用。2024年3月13日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地块调整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规划条件(成规设[2024]J0088号)》。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本地块在2020年征地前为原一心村13组,云龙村5组集体用地,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修建有自建房;2020年政府对本地块进行征收,2020年完成地块内自建房拆除工作,同年怡飞大道建设,本地块西北侧临时修建办公房和钢筋加工厂,2022年道路建成后拆除。根据调查加工区域地面已全部使用混凝硬化处理,地块生产历史上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故地块历史上临时钢筋加工厂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评估地块内存在外来堆土和建渣,无外来弃渣,外来堆土均为调查地块附近土壤,邻近地块历史征地前均为自建房和农田,无工业企业、无规模化养殖,堆土无颜色异常的土壤,现场堆土区域快检结果达标。钢筋加工厂存在时间短,且工艺简单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故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西南侧420m在2012年-2020年建有云龙沙场,主要开展制砂和混凝土制造,结合工艺及“三废排放”分析,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根据大气污染物沉降分析和土壤污染迁移分析,云龙沙场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