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2月22日,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环保验收的有建设单位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专家。
在听取了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后,通过现场查验、资料审查和询问,经认真讨论,验收组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5年2月23日,建设单位已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于2025年2月24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项目名称: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广汉市汉洲街道成都大道南三段6号(原新丰镇广东村)
3.建设单位: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广汉市巨霸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汉洲街道成都大道南三段6号(原新丰镇广东村)已建厂房,建设一条普通玻璃生产加工线,一条钢化玻璃生产加工线,采用玻璃原片通过裁片、磨边、打孔、清洗、钢化等生产工艺,加工普通玻璃和钢化玻璃,其中年加工普通玻璃56万平方米,年加工钢化玻璃28万平方米。
5.公示日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