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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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四川德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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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概况 |
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罗杨 |
企业陪同人 |
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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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存在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 |
噪声、夏季高温、视屏作业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拟建项目行业类别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类比现场实际情况和职业卫生检测情况,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 “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设计资料中有关防护措施,将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严格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监管,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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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