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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19-03-14 15:16:33    浏览次数:12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9年3月14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9年4月1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联系电话:0838-6185095(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东路207号

  1、项目名称: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

      2、建设地点:德阳市柏隆镇解放街108号

      3、建设单位: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

      4、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德阳市柏隆镇解放街108号,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35万元,占总投资6.78%;项目生产工艺:本项目为乡镇卫生院,不含传染病房和核医学部分,营运期医院为病人提供就医。

  5、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公示日期:2019年3月14日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验收公式稿(废水、废气、噪声)

       附件2: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验收公式稿(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