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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退城入园整合地块项目”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19-09-30 15:33:30    浏览次数:1257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其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退城入园整合地块项目”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范围为资阳市雁江区风园路22号的“退城入园整合地块项目”,整合地块面积共计26294m2(约39.44亩)。根据调查,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区域以前为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其前身是具有悠久中药生产历史的省内著名国有企业——内江制药五厂。1994年内江制药五厂在资阳市雁江区风园路22号新建厂区,还未建成就改制成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场地在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之前为荒地,无工业企业及农作物存在。

2.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该公司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的原厂区作为调查范围,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25.2-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 年 第 72 号)及本项目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布设取样点。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采用 GB 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评价该场地土壤质量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3.调查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铅、镉、砷、汞、铜、六价铬、镍、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所检测的25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4.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8111109287

附件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退城入园整合地块项目”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