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东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职卫公示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四川新东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名称) |
四川新东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王家堰街9号 |
|
评价机构概况 |
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周玲、杨皓 |
企业联系人 |
吴老师 |
|
结论 |
存在职业病危害 |
噪声、粉尘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现场管理情况、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判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应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相关要求,对生产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作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
专家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