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保鲜核心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保鲜核心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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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绵阳市安州工业园区长虹新型电子部品基地A01栋一楼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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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概况 |
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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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黄建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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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存在职业病危害 |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因素:二氧化锡、铜烟、粉尘。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电子器件制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项目运行时可能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特性、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该项目划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该项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项目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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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
修改后通过 |